文藻外語大學愛心服務社社團組織章程

Wenzao Ursuline University Of Languages

Volunteer Support Group

2007年5月16日社員大會通過

2008年9月9日社員大會修訂通過

2013年5月9日社員大會修訂通過

2013年8月1日修訂通過

第一章、總綱

第一條、社團名稱:愛心服務社

第二條、社團英文名稱:Volunteer Support Group

第三條、創立時間: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六日

第二章、宗旨

第四條、成立目的:將基督的大愛精神傳播出去。以各種方式幫助各族群、各年齡層的人(不侷限於弱勢群眾)。培養文藻人必備之內在素養「全人教育」及「敬天愛人」的精神,並加以落實在日常生活裡。盼望藉此社團,發揚文藻精神及校譽,更將「愛心服務」的態度,深植文藻人內心。暨成立「愛心服務社」〈以下簡稱本社〉

第三章、組織

第五條、幹部職位:本社設指導老師、社長、副社長、活動組、總務組、文書組、美宣組、公關組及設備組。

 第六條、各幹部職責:

  1. 社長:

.統籌各項社團課程、活動及相關事宜

.督導及協調各部門工作之運作

.主持各項會議

  1. 副社長:

.協助社長

.社長無法執行其職務時,代理社長處理社團事宜

.負責社團各項請假事宜

.社團活動工作人員統籌

.社團人員退社事宜

  1. 活動長:

.策劃、執行活動

.撰寫及呈遞活動企劃書

.分配各組工作

.活動期間監督各組作業

.負責所有活動機動及器材

.召開社團活動之籌備會、行前會及檢討會

.收齊並統整活動資料

  1. 公關長:

.社團相關活動校內外宣傳事宜

.負責校外聯繫、進行接洽工作

.配合策劃、執行社團相關活動

.統籌社團相關活動接洽事宜

.製作、寄發本社團公關函

  1. 總務長:

.社團財務管理

.社團費用徵收及保管

.社團帳目款項整理

  1. 文書長:

.負責各項會議紀錄及建檔

.統整各項社團資料

.配合策劃、執行社團相關活動

  1. 美宣長:

.社團相關活動之各項美工設計海報及宣傳製作

.配合策劃、執行社團相關活動

  1. 設備長:

.社團相關設備管理、操作及借用

.配合策劃、執行社團相關活動

第七條、各幹部權限:

  1. 社長:本社團之最高領導兼負責人。負責社團內各項事務最後審核。

  2. 副社長:本社團次領導兼負責人。督導社團內各項事務進行。

  3. 活動長:統籌、規劃社團內活動之負責人

  4. 公關長:學校內外活動、指導老師、講師接洽與聯繫負責人。

  5. 總務長:社團內所有財物之管理負責人。

  6. 文書長:社團內所有文書資料之統整負責人。

  7. 美宣長:社團內所有美工宣傳後製工作之負責人。

  8. 設備長:社團內所有設備操作、維護及借用之負責人。

第八條、各幹部任期:各幹部任期為一學年。假遇中途退社之幹部,由現任幹部召開幹部會議,選定其新幹部人選遞補。

第九條、各幹部選卸任:各幹部任期為一學年,得連選連任一次。學年末時,

   召開社員大會,以各幹部一人一票制之投票方式表決,得票數最高者為新任幹部。

  第十條、罷免方法:如有破壞社譽,影響社務之行為,經三人以上連署提案,

   社長得召開幹部會議,以三分之二出席,出席數三分之二通過開除之。

 

第四章、會議

   第十一條、社員大會目的與功能:

.表決、討論社團內需共同決議之事項。

.舉辦各式社團活動之說明會。

.幹部選舉。

.幹部之重要事務宣佈。

   第十二條、幹部會議的目的與功能:

.社團活動之籌備、規劃、檢討等。

.社團課程安排規劃。

.社團課程內容檢討。

.暸解社團運作及各事務。

第十三條、定期會議目的與功能:

   .有助於定期檢討社團事務及掌握社團發展動向

.各幹部呈報各組事物項目及情況(如:活動進行的呈報、最新帳目款

        項呈報、課程反應及效果報告等……)。

  第十四條、不定期會議目的與功能:臨時緊急會議。在有急切需求之狀況下召開。

  第十五條、本社各項會議之實際出席人數須達到應出席人數的三分之二,始得開會。

第五章、活動

第十六條、配合性活動計劃:

    .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

       .以與其他學校合作舉辦服務性質活動為主。實際參訪、觀摩其他學校相關

         服務性質社團之活動,並從中學習、效法。

  第十七條、例行性活動計劃:

.校外服務、社會之弱勢團體、機構為主。

第六章、社員

  第十八條、入社條件:

    .有心服務人群,願意吃苦耐勞的文藻人。

.本校日間部在校生皆可參加。

  第十九條、退社條件:

    .欲退社之社員自行取得退社申請表,填表完全後交給副社長由幹部召開

         幹部會議討論成立與否。

第二十條、社員權利:

    (1)優先享有參加社團所舉辦之活動之權利

(2)熟知社團內之事務(如:社團活動、社團帳目款項、社團課程和社團運作

          方式……)。

(3)擁有投票權及發言權。

(4)享有社團共有之財產,他人不得剝削。

第二十一條、社員義務:

     (1)繳交每學期之社費或其他需增收之款項。

(2)按時出席社課、社團活動。若無法出席,必須繳交假卡請假。

(3)積極參與社團課程及活動。

(4)每學期必須至少參加一次的社團所舉辦之配合性活動。

第七章、經費

第二十二條、經費來源:

     .每學期每社員繳交之社團費用。

.學校社團補助款。

第二十三條、經費運用:

 .主要運用於社團舉辦活動之開支;其他彈性運用。

第八章、附則

第二十四條、本章程之修訂,須經社員大會出席人數三分之二同意,方得決議。

      第二十五條、本章程經課外活動指導組、學務長審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

 

下為連結網址
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document/d/1yOqNOBIj68pTbW9_JzuNZSX8ebj43NeM4QS3tX85nKc/edit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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